异地办理医保卡转移
信件编号: | 20191108001 | 来信时间: | 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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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类 | 姓名: | 许**** |
内容: | 局长你好!我是淮北矿业朔里煤矿的一名职工,于2019年10月份离岗待退,我有高血压慢性病,在2017年办理了慢性病证,近期,我到了社保局的一楼,咨询了,我离岗后,到孩子居住的地,安徽芜湖市居住,想办理医保卡的转移以及慢性病的转移,一楼的服务人员,查看了我的资料后,对我说: 我的慢性病证件已经与2019年的7月份,被注销,原因是我没有使用,我得知后,知道原因是没有使用,但是,我在去年的一年内确实是没有使用慢性病证件去到医院使用,平时吃的高血压药都是用社保卡在我市的药店购买的,就没有到医院去购买,这样给我注销了是否有点不公平。 其次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在办理医保卡转移的时候,你们的工作人员让我提供我们内退的报告等材料。目前的问题是,我是一般科级干部,按照淮北矿业有关文件精神,男干部提前3年离岗,我今年离岗的时候,矿上下的有文件,没有内退审批表,我回来咨询了我们人力资源部门,他们说:只有工人内退时,有“内退审批表”,干部没有审批表,对于这样情况,下一步我该如何办理异地转移医保卡手续,在办理 的时候,慢性病是否可以一同转移? 我原来办理是慢性病证件是否可以从新激活使用。请给予解答为盼!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19-11-18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我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本地门诊慢性病患者享受待遇期间,连续12个月内没有因其核定病种到其选定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就诊的,其慢性病待遇享受资格自动取消;并告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申报流程: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近期两张1寸免冠照片、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公章、一年以上门诊病历,材料备齐后在工作日期间送往指定慢性病鉴定协议医院。内退人员持内退文件或批文、异地居住证、医保卡工作日期间即可在大厅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慢性病待遇直接随异地安置迁移到外地。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