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新农合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信件编号: | 20210830001 | 来信时间: | 2021-08-30 12:0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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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我父亲患有三叉神经痛,现在在外地,在老家交了新农合,请问一下异地治疗该怎么使用新农合报销,有哪些流程?以及异地(在省外)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1-09-01 10:11:09 |
答复内容: | 李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李先生父亲为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现因病自行前往异地就医,想要咨询外省看病的报销比例。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政办〔2019〕11号)文件规定:本地普通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一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报销比例60%。特别规定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再降低10个百分点。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李先生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