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矮小症能否进入慢性病报销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信件编号: 20211115001 来信时间: 2021-11-15 17:01:1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我家孩子今年7岁,户籍在海宫社区,缴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6周岁时候经淮北市人民医院生长发育科室检查出是矮小症,因矮小症需用(国内赛增厂家、国外诺和诺德厂家)两个厂家的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最近一年的水剂每天治疗费用94元,而且是每天打针,对于普通工薪家庭来说费用太过昂贵。经了解安徽省有一半的地市都可以用慢性病报销医保,请问淮北市什么时候可以实施矮小症的医保报销?
答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1-11-17 15:46:54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我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根据《关于印发《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医保秘〔2021〕93号)文件:生长激素缺乏症已纳入特殊病范围内,该患者病情如符合该病种鉴定标准,可按规定进行鉴定并享受待遇保障。王先生对我们的政策表示满意并感谢!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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