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省外报销流程和报销比例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信件编号: | 20220214002 | 来信时间: | 2022-02-14 17:16:39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本人父亲是退休职工,意外摔伤后,就近送至徐州市矿山医院急诊,想咨询一下异地省外报销是否都要备案,报销比例有无区别,比例多少,流程怎么走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2-02-17 11:35:23 |
答复内容: | 咨询人,您好!您反映的“职工医保省外报销流程和报销比例”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了解到咨询人父亲今年66岁,为我市退休职工,在家中不慎摔倒,目前在徐州矿山医院住院治疗。根据《关于调整淮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待遇的通知》(淮人社秘〔2015〕250号)规定:对于无第三者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先自付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30%后,再按不同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单次意外伤害封顶3万元,不实行兜底报销(对≤7岁的儿童和≥70岁的老年人无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仍按正常疾病报销)。咨询人父亲此次意外伤害符合报销政策,在徐州市矿在医院自费结算后,携相关材料前往中心大厅登记报销。工作人员已向咨询人解释相关政策,其表示感谢。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