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咨询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 信件编号: | 20220404001 | 来信时间: | 2022-04-04 16: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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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 信件内容: | 局长您好,我家小孩3月份刚出生就查出肠道发育有问题,出生第二天就从淮北市人民医院转到徐州市儿童医院做手术住院治疗,住院后我通话电话在相山区医保局办理了备案。截至目前十天左右就花费4万多,压力很大,出生后给小孩交了医保,办了临时社保卡,我想咨询一下像小孩这种情况在徐州市儿童医院出院后能不能在徐州市儿童医院直接进行医保报销,还是需要把材料拿回淮北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如果在徐州市儿童医院能报销和拿回淮北报销两种报销比例是否有差别(听其他地市说可能不一样),我现在疑惑满满,期待您的答复,不胜感激! |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2-04-07 15:55:08 |
| 答复内容: | 丁先生,您好!您反映的“新生儿异地就医医保报销”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丁先生并告知,临时社保卡暂不支持在省外使用,丁先生可尝试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如需返回参保地报销需要携带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和出院记录(若费用大于两万则需全套病历)至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报销。根据《淮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淮医保〔2019〕11号)文件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自行外转至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联网结算和返回参保地报销比例相同。经过解答,丁先生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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