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异地生育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信件编号: | 20240111001 | 来信时间: | 2024-01-11 13:5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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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敬爱的工作人员您好,麻烦问一下预产期是2024/6/5,正常缴纳相山区生育险,不是本地人,去老家生育小孩,医疗报销和生育津贴是否可以报销,是由本人去社保局提交材料还是公司代办,且生育津贴是一次性转给公司或个人,还是按月发放,谢谢!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01-11 17:42:50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蔡先生,您好!您咨询关于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问题,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了解到您的妻子是淮北竖光科技有限公司在职女职工,已怀孕,预产期是2024年6月5日,打算回老家生育,现咨询我市生育待遇报销流程。根据《关于调整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取消生育保险登记备案的规定。参保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医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经办流程:选择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医结束后携带社会保障卡、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前往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生育医疗费报销及生育津贴申请手续。参保人也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报销业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的50%报销。在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必需正常参保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人员已对您本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报销流程,您对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待遇审核科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61-3060830。——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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