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人员可以报销生育和检查费用和领取生育津贴吗?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信件编号: | 20240318001 | 来信时间: | 2024-03-18 1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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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 ,失业基金缴纳的医疗可以报销生育住院检查费用和生育津贴吗?需要提前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03-18 17:07:10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张女士,您好!您咨询关于生育津贴的问题,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了解到您是我市失业专户参保人员,预产期是2024年7月。现咨询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享受的职工生育待遇政策及报销流程。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同步代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待遇。您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发生的生育相关费用,可享受我市职工产前检查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失业期满后按规定及时接续参保且足额缴费的可连续享受生育待遇。在我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持有效的医保凭证直接结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及报销流程,您对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待遇审核科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61-3060830。——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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