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人员可以报销生育和检查费用和领取生育津贴吗?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信件编号: 20240318001 来信时间: 2024-03-18 15:04:26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 ,失业基金缴纳的医疗可以报销生育住院检查费用和生育津贴吗?需要提前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答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03-18 17:07:10
答复内容:

尊敬的张女士,您好!您咨询关于生育津贴的问题,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了解到我市失业专户参保人员预产期是2024年7月。现咨询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享受的职工生育待遇政策及报销流程。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同步代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发生的生育相关费用,可享受我市职工产前检查和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失业期满后按规定及时接续参保且足额缴费的可连续享受生育待遇。在我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持有效的医保凭证直接结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及报销流程,对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待遇审核科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61-3060830——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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