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长期异地居住报销情况
信件编号: | 20240418001 | 来信时间: | 2024-04-18 11: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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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母亲是淮北职工医保,退休后与我长期在淮南居住。请问若想在淮南进行门诊或者住院费用报销应该进行什么操作?若能进行门诊报销,报销政策是什么样的?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04-19 09:04:32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邵先生,您好!您咨询关于异地就医结算的问题,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母亲为我市职工参保人员,退休后与您长期居住在淮南,想办理淮南地区的异地安置,便于之后在淮南医院的门诊以及住院报销,并咨询门诊报销政策。工作人员告知您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03号)规定,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备案。线上备案渠道包括: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皖事通APP、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下备案可向市、县(区)医保服务窗口申请备案。备案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本人有效期内的就医地身份证、就医地居住证、就医地户口本中的任意一项)。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5号)规定,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本地门诊就医报销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年度累计最高4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60%、5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退休职工在支付比例、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方面享受倾斜保障。退休职工的一级及未定级、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为为70%、6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000元。工作人员将相关政策向您进行了宣传解读,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结算科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61-3053075。——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