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2024年淮北城镇居民医保漏缴问题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信件编号: 20240511001 来信时间: 2024-05-11 10:07:07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本人奶奶姓名高家瑜,身份证号码342201193XXXXXX623,居住在淮北一马路汇景花园附近,因为年龄大,子女年龄也大,导致今年2024年医保漏交,直至昨日住院才发现漏交,导致目前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历年缴纳医保都很积极,就是2024年父母脑梗,糊涂,导致漏交2024年医疗保险金380元,特咨询领导,现在是否能补交医疗保险金?本人也多方面打听,说可以补交,但是必须缴纳后三个月以后,在三个月后的时间段才能报销,恳请领导正面回应,帮助我们家庭解决问题
答复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05-11 15:27:57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咨询关于老人2024年淮北城镇居民医保漏缴的问题,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工作人员于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查询到,您家人高某确实漏缴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于印发〔淮北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医保〔2023〕15号)规定:“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 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待遇享受期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 2024年2月底。”“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上述人员在3个月内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超过3个月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现为城乡居民医保非集中参保期,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家人高某不符合参保条件,无法办理参保缴费。如本年度内有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您为家人办理补缴手续。工作人员将上述情况告知您,您表示已知悉和感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征缴中心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61-3060329——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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