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产检及生育保险报销咨询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信件编号: | 20240516001 | 来信时间: | 2024-05-16 12:1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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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敬爱的工作人员,您好!正常在相山区缴纳的社保(含生育险),在外地生育的小孩,麻烦请问1.生育的产检费和2.生育保险(住院费用)怎么报销?3.生育津贴怎么领取?4.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在去哪里办理?5.办理人非本人(委托他人办理)可以吗?6.办理时间(工作人员的上班时间)。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05-16 17:14:10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咨询关于职工在异地发生生育待遇政策及报销流程的问题,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调整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医结束后携带社会保障卡、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在工作日前往医保服务大厅(淮北市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1号楼1楼医保类窗口)办理生育医疗费报销手续。产前检查及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的50%报销。生育津贴同医疗费用一并办理,无需另外申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待遇审核科室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61-3060830。——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