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二次报销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信件编号: | 20241009001 | 来信时间: | 2024-10-09 22: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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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父亲于2024年9月16日在淮北市矿工总医院新胸外科住院,9月27日手术,10月2日出院,出院结算费用共计为168078.94元,个人自费37708.4元,请问另外有没有二次报销政策?在哪里办理?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谢谢!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4-10-10 15:47:11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咨询关于居民医保有没有二次报销的问题,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19〕17号)文件要求,以便民利民为第一原则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整合城乡医保经办资源,大力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目前居民医保报销无论是本地结算还是异地联网结算均实行“一站式”报销,无须二次申请报销。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结算科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61-3053075。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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