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问题咨询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 信件编号: | 20251125001 | 来信时间: | 2025-11-25 08:2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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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在外地工作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到8月份暂停了,我在本地购买今年的新农合医疗可以继续使用报销吗?中间会不会有断期呢?外地的医疗保险需要转过来吗? |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5-11-25 16:10:48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问题,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收到来件后第一时间与您取得了联系。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不算断保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算作断保人员。您可以持原参保地的个人参保证明至我市、县、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核查是否满足待遇衔接条件,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告知待遇期开始时间。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与征缴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1-3060329。——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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