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定点医院情况查询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 信件编号: | 20260506002 | 来信时间: | 2026-05-06 13: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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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 信件内容: | 我是徐州一家公司职工,因为公司在咱们安徽淮北即将开设分厂,我要调过去并在咱们淮北地区缴纳职工医保。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办理在徐州的异地就医,那么在徐州哪些医院范围可以正常报销,报销的比例和范围是按照淮北地区的规定执行还是徐州地区的执行。 |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6-05-08 08:30:36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咨询的“淮北医保(在职职工)在徐州市普通门诊就诊报销待遇”问题,我中心非常重视,迅速安排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徽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5号)文件规定,1.市域内门诊就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年度累计最高4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60%、5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2.异地就医: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本地门诊就医报销待遇。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您是徐州市的户籍,可以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备案后,在徐州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享受淮北市门诊就医报销待遇。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与结算科联系,联系电话:0561-3053075。——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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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