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医保 7月1日生育津贴新政策
来源: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 信件编号: | 20260906001 | 来信时间: | 2026-09-06 12: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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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 名: | ***** |
| 信件内容: | 安徽省灵活就业医保新政策文件已经出了,淮北什么时候可以有具体政策,新的缴费费率什么时候可以出。 | ||
| 答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6-09-07 17:00:19 |
| 答复内容: | 026年9月7日徐女士通过局长信箱咨询“安徽省灵活就业医保新政策文件已经出了,淮北什么时候可以有具体政策,新的缴费费率什么时候可以出。”。淮北市医保局收到其诉求后,非常重视,经过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省文件《关于规范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6〕11 号)规定,按照企业费率参保缴费的女职工,产前连续参加生育保险满 10 个月(含生育当月),且领取生育津贴时属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按规定享受法定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本通知自 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淮北市具体何时落实此项政策问题:市医保局正在按照省级文件的要求,推进淮北市政策文件的落地,预计在2027年1月1日实施。 相关政策已详细告知徐女士。如再有疑问,请拨打市医保局咨询电话:0561-3023567。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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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