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完善
淮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立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淮医保〔2021〕14号)精神,按照《关于做好医保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省一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4〕2号)、《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皖医保办〔2024〕4号)要求,市医疗保障局调整优化了淮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办事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淮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2. 淮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3. 淮北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样表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