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处置资产
附件1:
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
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淮北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处置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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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占有单位 |
淮北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
审批部门 |
淮北市财政局 |
批复文件 名称 |
财资函〔2024〕31号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1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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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PC服务器、网络存储设备、电脑等 账面原值:4694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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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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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附件2:
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
信息公开表(交易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淮北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处置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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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占有单位 |
淮北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处置时间 |
2024年9月 |
产权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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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报废 |
处置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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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收入 |
500元 |
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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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审计报告主要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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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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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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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处置时间填写交易完成时间;
2.按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的国有资产处置项目,需公布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信息;
3.按规定需进行审计的国有资产处置项目,需公布审计报告主要信息;
4.“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由产权交易机构提供;
5.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6.本表由资产占有单位或处置单位填写;
7.本表应在交易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