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第二批第三年度、第四批第二年度、第五批第二年度、第三批第三年度、
第七批首年等5批国家组织药品
集采结余留用考核得分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依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淮北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实施意见》(淮医保秘〔2022〕72号)和市医保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第三年度、第四批第二年度、第五批第二年度、第三批第三年度、第七批首年等5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的通知》(淮医保秘〔2024〕10号),经考核,现将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批第三年度、第四批第二年度、第五批第二年度、第三批第三年度、第七批首年等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结余留用考核得分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淮北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价格招标采购科)反馈。
联系电话:0561-3060151。
2025年4月3日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淮北市第二批第三年度、第四批第二年度、第五批第二年度、第三批第三年度、第七批首年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得分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