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医药机构
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推进全市定点医药资源总量合理控制,布局更加优化,结构更加科学,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止受理时间
自2025年9月1日起,全市各级医保经办窗口暂停受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业务。待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出台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另行通告。
二、特殊情况说明
在2025年9月1日前正式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按原办法和流程进行受理、审核及评估。
三、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及时关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