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常见问题解答
1、 问:本市参保城乡居民经医院外转到省内其他地市或在省内其他地市急诊住院待遇有哪些?(如医院外转到蚌埠市或者在蚌埠突发疾病住院)
答:办理转院手续:符合转院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或医共体牵头医院直接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和本地各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政策对应,起付线增加一倍,范围内报销比例降低5%,兜底50%。
急诊住院:和本地各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政策对应,起付线增加一倍,报销比例降低5%,兜底50%。
2、 问:本市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行外转到省内其他地市住院待遇有哪些?(如自行外出就医到蚌埠市)
答:自行转外:和本地各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政策对应,起付线增加一倍,范围内报销比例降低15%,兜底40%。
3、 问:本市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院外转至省外或者急诊住院待遇有哪些?(如医院外转到上海市或者在上海突发疾病住院)
答:办理转院手续: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兜底45%。
急诊住院: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兜底45%。
4、 问: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行外转到省外住院待遇有哪些?(如自行外出就医到上海市)
答: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兜底35%。
5、 问:本市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毗邻医院有哪些?住院待遇有哪些?
答:徐州矿山医院,徐州市肿瘤医院,徐州儿童医院,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我市城乡居民毗邻省外医疗机构,报销待遇参照转院和急诊住院政策。
6、 问:本市参保城乡居民如长期在异地居住,住院待遇有哪些?(如长期居住在上海市)
答: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等同市域内普通住院待遇。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85%;起付线5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范围内报销比例70%。
7、 问:本市参保职工退休回原籍或者在职职工长期驻外地工作异地住院待遇有哪些?
答:异地长期居住:职工退休回原籍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在职职工异地长期工作需办理常驻外手续,报销时按就医医疗机构级别参照我市本地各级医院的医保报销规定报销。
起付标准:首次住院的,一级及以下医院、二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在职职工,300元、500元、800元;退休职工,200元、400元、7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线在上述标准上降低100元。
报销比例:基本统筹基金范围内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报销比例也不相同,一级及以下医院、二级、三级医院住院,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是90%、85%、80%。退休职工: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是93%、90%、85%。
8、 问:本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医院外转住院、急诊住院待遇有哪些?
答:医院外转住院:符合转院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或医共体牵头医院直接办理转院备案手续,报销时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再按我市三级医院的规定报销。
急诊抢救住院:报销时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再按我市三级医院的规定报销。
9、 问:本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自行外出就医住院待遇有哪些?
答:自行外转住院:个人先自付20%,剩余部分再按我市三级医院的规定报销。
10、 问:本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险毗邻医院有哪些?住院待遇有哪些?
答:毗邻医院:徐州矿山医院,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徐州京阜心血管医院为我市毗邻医疗机构,报销时参照医院外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