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一、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途径?
答:缴费单位需线下至所属县、区医疗生育保险征缴稽核经办机构申报,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向市医疗生育保险征缴稽核中心申报。
二、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答: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24日。
三、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
答: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均须申报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2023年1月1日后新参保单位及新参保人员(含断保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
四、参与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人员名单?
答:参保单位在申报时的正常参保人员。
五、单位间调动、暂停参保、转出还进行缴费基数调整吗? 答:不需要。在单位进行缴费基数申报之前发生的参保职工单位间调动、暂停参保、死亡、转出、办理退休的缴费基数本次不再调整。
六、用人单位如何确定缴费工资基数?
答: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23年度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七、参保单位完成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后,新基数何时启用?
答:参保单位申报后,次月起按调整后缴费基数核定单位和职工的医疗保险费。
八、2023年度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如何核定?
答:各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按2022年度工资的实际发生数核定,申报时不需要考虑缴费基数上下限。2023年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低于下限的,系统自动按下限计缴;2023年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094元,高于上限的,系统自动按上限计缴。
九、参保单位申报后发现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怎么办?
答:参保单位携带《准北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相关证件资料(或复印件)线下至所属县、区医疗生育保险征缴稽核经办机构更改。
十、今年退休的人员若要申报调基,该如何申报?
答: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公务员补助的,需申报退休人员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可不进行申报。
十一、参保单位线下申报提交后,发现有人员的申报基数有误,该如何修改?
答:在申报期内,若参保单位发现已申报基数有误的,可重新至医疗生育保险征缴稽核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十二、申报的“开始年月”和“结束年月”如何填报?
答:“开始年月”填“202301”,“结束年月”填“202312”。
十三、基数申报回盘需要注意什么?
答:回盘表格每次最多只能导入500人,超过人数会报错,如单位人数较多,则需回盘时分成多张表格回盘。表格内仅需填写开始年月及申报工资两列,其他内容及格式无需修改,否则会导致导盘失败。
十四、在医保网站上无法下载单位缴费明细,怎么办?
答:2023年9-10月进行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容量有限,可能导致部分单位登录不上,请您在中午或晚上错峰下载单位缴费明细。确因单位参保人员多的,可携带U盘至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下载。
十五、基数申报的文件发布了吗?在哪能看到?
答:基数申报的文件已通过淮北市医保局官网发布。
十六、这次2023年基数调整,如果补缴了,个人账户会增加相应的金额吗?
答:个人账户是根据缴费基数来划拨的。如缴费基数较上一年度增加,单位缴纳调差费用后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会相应增加;如缴费基数较上一年度减少,会扣减2023年缴费基数调整之前几个月个人账户多划入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