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医保局:三重保障为精神障碍患者
织密医保“安全网”
为切实维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权益,淮北市烈山区医保局聚焦参保覆盖、待遇优化、基金监管三大重点,精准施策、闭环管理,着力筑牢患者医保保障防线,减轻就医负担,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精准落实参保政策,实现 “应保尽保”。对特困、低保、返贫致贫及监测户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格落实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政策。依托民政、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为新增重点群体开通参保“绿色通道”,实现“即认定、即参保、即享待遇”。截至目前,辖区内患者1229人参加居民医保、138人参加职工医保;累计资助746人,资助资金25.676万元,切实减轻参保压力。
优化待遇保障政策,减轻 “就医负担”。将精神障碍纳入Ⅱ类特殊慢性病保障范畴,实行“起付线减半+按住院比例报销”政策。针对特困、低保等特殊群体,叠加三重保障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较普通居民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再纳入医疗救助,最高报销比例达80%,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形成“住院付费优化+多重保障兜底”的减负闭环。
严打欺诈骗保行为,守护 “医保基金”。全面开展精神类疾病欺诈骗保专项整治,2025年指导辖区内1家精神病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退回违规基金3万余元;2024年配合省飞行检查组完成1家机构检查,督促退回违规资金40万余元,以“自查+检查”双轨模式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