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回应】职工医保退休,您想知道的在这里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6-15 09:56 字号:

提到退休,大家脑海中第一想到的就是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按月领取退休待遇,很多参保人不知道职工医疗保险也要办理退休手续。下面介绍一下职工医保退休相关方面的规定。

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需满足的条件:

(1)经批准退休。

经批准退休最直观的判断依据就是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养老已经被审批允许退休。

(2)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实际缴费满10年。

这里的累计缴费年限是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我市2000年开始建立正式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所以以2000年为界,视同缴费年限是参保人自参加工作开始截止到1999年12月份国家认可的工龄,都算作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从2000年1月开始至参保人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当月,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记录即为其实际缴费年限。无论累计缴费年限有多长,职工医疗保险均需不低于10年的实际缴费记录。

(3)缴费至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当月不欠费。

此项内容是与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存在很大区别的地方。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可选择继续缴纳,也可选择不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均可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享受相关待遇;医疗保险缴费满30年(女25年)后仍需继续缴费。参保人在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当月及以前,其存在的医疗保险欠费记录均需补齐。

职工医疗保险退休的三个条件均为必要条件,不能割裂开来,办理退休时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1)一次性补费。按照现行的补缴费政策,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相关待遇。

(2)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继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再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即平时常说的“什么时候缴够什么时候退”。

(3)放弃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国家制定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发点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相应的医疗保障制度。对于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处理办法,立足“保障”的初衷,在自身经济可承受范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参保缴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