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医疗保障局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完善淮北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2-28 09:59 字号:

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牙缺失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3年2月27日,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规范完善淮北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淮医保秘〔2023〕11号),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2年5月,国家九部委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部署“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工作。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为从严从实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工作,制定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的操作要点》(医保价采函〔2022〕140号)(以下简称《操作要点》)。2023年1月,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规范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6号),新增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同时停用原17个涉及口腔种植的专科项目,设置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

为落实国家和省医保局工作部署,实现省、市医疗服务价格联动调整,切实降低我市口腔种植价格,市医保局经摸底调查、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核定淮北市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调控目标。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坚决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需要。

二是贯彻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完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的需要。

三是切实降低我市口腔种植价格、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的需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市医保局2月初起草了《关于规范完善淮北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初稿。

2.征求意见。2月8日至2月14日,面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挂网征求意见,均无意见。

3.专家论证。2月16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市发改、财政、卫健、市场部门价格专家和市内三、二、一级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专家参会,与会专家一致讨论同意拟定调控目标和价格,并出具评审意见。

4.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之后,上局长办公会议之前,经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通过。

5.集体讨论。2月27日,经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通过。

6.正式印发。2月27日,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正式印发《关于规范完善淮北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降低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五、主要任务

一是梳理整合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制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实现省、市医疗服务价格联动调整;

二是设置全市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单科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明确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上限;

三是规范全市口腔种植领域价格政策,加强对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的价格监管,确保有据可依;

四是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参与种植体集采和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扩大集采覆盖面,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不断减轻群众负担。

六、创新举措

(一)梳理整合口腔种植项目及价格。新增15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17项,根据分级定价原则,在省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基础上按比例下浮,设置我市三级、二级、一级口腔种植项目最高政府指导价。

(二)设置单颗牙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结合口腔种植全流程产生的诊察费、检查费、植入费和药品费用,核定单颗牙常规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不超过3700元,二级、一级不超过3330元、2960元;调控目标是允许公立医疗机构收取的“医疗服务及药品费用”最高上限,不是统一的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应根据每位群众实际情况,开展检验检查、拍片、种植等医疗服务,根据对应的医疗服务进行收费。

(三)扩大集采范围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覆盖面。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参与种植体集采和全流程价格调控,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按不高于同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收取;在官方网站公示积极参与种植体集采和全流程价格调控的民营医疗机构,同时公开曝光价格高、采用“介绍费”“好处费”买卖客源引流的民营医疗机构。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口腔种植价格政策宣传。通过官网公开全市承诺响应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目标调控和参加种植体集采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及时公开口腔种植体和牙冠集采价格,引导群众就医和心理预期。

(二)开展专项治理。会同卫健、市场部门对医疗机构新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和全流程调控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监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联系人:杜春琳

联系电话:0561-306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