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医疗救助办理流程、救助标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25 17:16 字号:

按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设定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以下简称起付标准)、救助比例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取消起付标准,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150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标准为3000元。特困人员救助比例8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 75%;在起付标准以上,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 70%,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救助比例60%,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比例5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直接救助,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适当给予倾斜救助,救助起付线为 1.5 万元,救助比例 50%,年度限额 2万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救助起付线为2万元,救助比例50%,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人员类别

救助标准

起付线

救助比例

救助年度限额

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适当给予倾斜救助,救助起付线为 1.5 万元,救助比例 50%,年度限额 2万元。

特困人员

0

80%

50000

低保对象

0

75%

50000

返贫致贫人口

1500

70%

50000

监测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3000

60%

50000

依申请救助人员

20000

50%

30000

依申请救助流程:一个年度内家庭总收入减去个人自付医疗总费用后低于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且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核查条件的大病患者,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市、区)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审批的程序,实行依申请救助。

温馨提醒:需要前往异地就医的参保居民,请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

 


   城乡医疗救助申办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