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集采药品“三进”行动淮北市打通医药惠民“最后一公里”
淮北市深化医药价格改革,全面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三进” 行动,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进入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目前,全市已完成集采药品 “三进” 定点医药机构首批共632家医药机构名单公示,正式启动集采药品采购、配备与销售工作。
进基层医疗机构,筑牢健康保障 “网底”。针对基层群众购药远、购药贵的痛点,将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集采覆盖范围,立足基层医疗服务特点和群众日常用药需求,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对集采目录内药品 “应采尽采、应配尽配”,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直接以国家集采中选价向群众供应药品,从源头降低基层购药成本。基层用药与上级医院的有效衔接,更保障了分级诊疗体系下患者用药的连续性,让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进民营医疗机构,激活民营医疗 “活力”。引导民营医院参与集采,通过明确配备要求,推动集采药品在民营机构普及。明确参与集采的民营医疗机构销售集采药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国家集采中选价格,严禁变相加价、捆绑销售等价格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民营机构严格执行集采中选价格,既让在民营医院就诊的患者享受到降价红利,也通过规范用药环境促进了民营医疗行业健康发展,实现政策普惠与行业提升的双赢。
进零售药店,畅通群众购药 “渠道”。政策设计充分激发零售药店参与集采的积极性,在自愿参与的基础上,构建兼顾公益属性与市场规律的运营管理机制。明确定点零售药店集采药品配备数量不低于 50 种,且必须设置集采药品专属销售专柜。对于总体价格水平控制良好、不高于本地区药店量价比较指数的定点药店,允许适当加价销售。随着三进工作逐步推进,群众在药店即可享受到与医院同质同价的集采药品,真正实现 “少跑腿、省费用”。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