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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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类别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名称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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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处罚 |
对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处罚。 |
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2.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3.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4.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5.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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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处罚 |
对不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登记的处罚 |
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2.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3.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4.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5.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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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 |
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
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2.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3.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4.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5.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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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强制 |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等相关资料予以封存 |
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2.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3.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4.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5.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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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
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2.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3.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4.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5.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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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处罚 |
对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医保经办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处罚 |
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2.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3.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4.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5.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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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