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淮北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3-22 11:46 字号:

 关于印发2022年淮北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淮医保秘〔202212

 

濉溪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医保办〔2022〕21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市局制定了《2022年淮北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2022322


2022年淮北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医保办〔2022〕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24月份在全市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宣传内容

(一)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普及欺诈骗保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

(三)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

(四)集中曝光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宣传方式

(一)开新闻发布会。布宣传月活动启动通报我市2021年度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成果,发布淮北市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内容和形式。

(二)利用自有媒体进行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市县两级医保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宣传载体,系统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持续巩固前期宣传成效;公布市、县(区)医疗保障局举报投诉电话及微信等举报渠道,介绍解读举报办理流程,宣传普及举报奖励办法细则,营造齐抓共管社会氛围;集中宣传展示全市医保部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展示监管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面引导。

(三)运用网络媒体开展线上宣传。围绕宣传主题,结合宣传海报、动漫视频等宣传素材,运用新闻网站、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网络软件,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开辟医保专版专栏等多种渠道,定向推送集中宣传月线上活动内容,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和平台流量优势,扩大集中宣传月线上受众参与面和参与度,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加强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借助城市交通开展移动宣传。充分借助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移动宣传载体,播放医保集中宣传月宣传标语、海报及动漫视频,发挥城市移动载体自带媒体优势和宣传效应,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扩大宣传强度和广度。

(五)开展定向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制作宣传品,深入两定机构经办机构、乡村、社区开展“四进”宣传要求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积极主动开展持续、全面宣传工作,重点在医保经办窗口、门诊大厅、住院部、定点零售药店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字幕、动漫情景短片,并向就诊患者和来往群众发放医保政策知识手册,签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六)公布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广泛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主体欺诈骗保案件和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表现,集中曝光近年我市查处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通过集中曝光,形成社会震慑,强化各类监管主体遵纪守法意识。

(七)征集执法案例。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及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征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见附件)。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坚决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年度集中宣传月活动,在严把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周密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并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有序开展。

(二)务求宣传实效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为宣传主阵地,广泛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行业自律意识和参保人员诚实守信意识。要注重创新宣传形式,鼓励结合真实案例制作展播“普法短视频”,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要积极融合地方特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

及时总结推广全市各级医保部门注重收集宣传月活动资料整理归纳宣传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做好归纳总结,4月底前将宣传活动的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以及工作总结上报局基金监管

 

附件:1.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方案

2.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医疗机构)

3.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零售药店)

4.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参保人)

5.淮北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标语

 

 

 

 

 

 

 

 

 

 

 

 

附件1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方案

 

一、工作目标

征集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总结分析《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特点,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裁量权行使,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征集范围

《条例》实施以来,市县(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执法机构针对医保基金使用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方面发生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

三、报送材料

材料内容应包括标题、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案例解析4个部分,其中案例解析应包括案情分析、法规适用、典型意义等内容。要求内容真实、陈述清楚、事例鲜活、分析透彻、亮点突出、简明准确,文字控制在2500字左右。同时将典型案例所涉及的执法文书复印件一并报送。

四、组织报送

市基金安全中心及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按要求各报送1件执法典型案例医疗保障局将组织对全市推荐案例进行筛选,并推荐上报至省医疗保障局。市基金安全中心及各县区局于4月15日前将案例材料以“执法典型案例征集+单位名称+案例标题”为文件名,压缩发送至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联系人:赵勇

 话:0561-3060876

 箱:hbybjjgk@163.com。

 

 

 

 

 

 

 

 

 

 

 

 

 

 

 

 

附件2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安全工作,打造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诚信、优质、便民的服务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局令第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提出,加强行业自律,杜绝欺诈骗保,并承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五、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六、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七、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八、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九、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十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签字并盖章):

                                      

 

 

 

 

 

 

 

 

 

 

 

 

 

 

 

 

附件3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安全工作,打造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诚信合法经营、优质服务的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提出,加强行业自律,杜绝欺诈骗保,并承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三、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四、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串换药品(医用材料、器械)或者将药品(医用材料、器械)以外的其他物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六、为他人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套取基金提供帮助;

七、与非协议药店串通,将非协议药店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或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八、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签字并盖章):

                                     

 

 

 

 

 

 

 

 

 

 

 

 

 

 

 

 

 

 

 

 

 

 

附件4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参保人)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安全工作,打造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诚信合法经营、优质服务的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理条例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本人郑重提出,加强个人自律,杜绝欺诈骗保,并承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

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四、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五、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附件5

 

淮北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标语

 

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绷紧防范之弦  严打医保诈骗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人人有责

防范欺诈骗保  实行有奖举报

欺诈骗保违法,检举举报有奖

医保基金是参保人“救命钱” 不容欺诈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