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医疗保障局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北市财政局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4-27 15:58 字号:

2022426日,淮北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市场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医保202223号)(以下简称《方案》),并就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做了具体要求,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74号)以及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比价关系,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四部门出台了《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需要。

二是贯彻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74号)的需要。

三是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比价关系,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促进我市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市医保局4起草了《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初稿。

2.征求意见。418日,发向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市场局、县区医保局、各公立医疗机构市局各科室(中心)征求修改意见。422日反馈截止日前,收到市财政局建议1项,经我局组织人员认真研究讨论,采用1项;其余各单位均无意见建议。

3.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之后,上局长办公会议之前,经市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通过。

4.集体讨论。424日,经市医保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审议通过《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5.正式印发。426日,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市场局正式印发了《淮北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助力“三医联动”,持续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宏观管理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包括价格调整基本路径、启动条件、调价评估、调价空间测算、调价项目选择和调价方案制定等,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配套措施。分别对调价规则和程序、跟踪监测和绩效评估、维护患者合法价格权益、提升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要求。

六、创新举措

)清晰规定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和下调的启动条件。其中,上调条件为:省级医保部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上调;淮北地区上年度参保人员住院总费用增长率原则上低于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增长率不超过预期调控目标;上年度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职工和居民)可支付月数均大于9个月;上年度参保人员平均住院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同比上升;参保住院患者实际补偿比同比上升。同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触发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上调。

下调条件为:因谈判准入、集中带量采购、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等原因,涉及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要素中的耗材试剂或大型设备等大幅降价,导致所及医疗服务项目成本降低幅度达到30%以上,且实施降价时间达到一年。

(二)保持价格水平合理衔接。按照省级统筹指导和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建设相关要求,合理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保持周边地市价格水平合理衔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方案》出台后,市医保局将尽快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人员和临床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方面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媒介宣传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政策,确保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加强与卫生健康、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对出现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及时解决。

八、监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联系人:杜春琳

联系电话:0561-306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