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策: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为更好地保障我市参保人员权益,简化异地就医办理流程,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提高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便捷性,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属于非急诊抢救且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临时自行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如参保人临时外出,因病情需要,需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无需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可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结算。
注意:符合我市规定的医院外转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跨省异地就医仍需按我市相关规定执行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