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9月起调整2024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96号)规定,从2024年9月起,我市统一调整全市2024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2023年安徽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044.38元/月,以此核定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133元/月,下限为4227元/月,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4227元/月,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229.95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每人每月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