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医疗保障局落实集采结余留用
激发医疗机构积极性惠及民生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集采结余留用政策,有效激发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积极性,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成效。2025年,共核算第二批第三年度结余留用资金631917元、第四批第二年度510972元、第五批第二年度7428410元、第三批第三年度3472186元、第七批首年2039843元,总计14083328元拨付至医疗机构。
以精准激励驱动集采药品规范应用。依照《淮北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实施意见》,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和中选价格、非中选产品使用金额,以及统筹地区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和集采通用名药品统筹地区参保患者使用量占比等因素,精准计算定点医疗机构集采通用名药品药品医保支出金额,低于集采药品医保资金预算的部分为结余测算基数,在后续的考核中,对完成约定采购量且考核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留用集采药品医保资金进行激励。
以阳光透明考核筑牢政策公信基石。细化4大项10小项考核指标和分值,经数据提取、专项考核、医保资金核算和医疗机构确认等程序后,确定医疗机构得分及结余留用比例,考核结果分4个等次,按结余测算基数核定结余留用资金后,及时拨付至各相关医疗机构。考核工作依托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数据、医疗机构HIS系统信息、财务票据等多元数据源进行交叉核验,并采取医保、卫健部门联合现场核查的方式。所有批次的考核结果均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则采取约谈、通报、扣减考核分数等措施,保障政策的刚性约束力。
以多重效应切实促进多方共赢。一是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本次拨付中医疗机构获得结余留用资金最高为438.13万元,资金可主要用于促进医院发展和提高医务人员绩效待遇水平,让医疗机构产生控制成本、优化医疗质量的内在动力。医疗机构通过精细化管理获取适当结余,为优化服务环境、促进人才培养、提升技术水平提供必要保障。二是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政策有效推动了国家集采药品在淮北的落地应用,目前,全市已平稳执行10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覆盖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抗感染、抗肿瘤等多个治疗领域,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