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一时,后悔终生
我市“缺席”城乡居民医保案例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是国家为减轻公民因疾病治疗所带来的经济压力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基本医保宁可缴了不用,也不能因不缴或断缴用而无保。
市医保局结合工作,整理了我市三个“缺席”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的真实案例,供广大市民参考借鉴。
典型案例一:
相山区居民刘某,40出头,身体一直健康,认为“买了医保也用不到”,所以近两年均未参加居民医保。
今年,刘某突发疾病,前往上海接受肝移植手术,花费40多万元,因为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花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后区民政部门认定其为低保户,补缴了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从缴费次日起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参保缴费后发生的费用能报销了,刘某和家人松了一口气。他们后悔莫及,感慨:仗着年轻没缴医保是最错误的选择。现在很多疾病年轻化,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一年缴几百块,带给自己和家人的是全年的医疗保障,这笔钱不能省!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一开始,刘某在第一时间就缴纳了2025年度参保费。
典型案例二:
杜集区居民蒋某,30多岁,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孩子正在上学,家里有老人需要赡养,自己没有缴纳2023年年度城乡居民医保。2023年8月被诊断出肺癌,经济收入没有了来源,妻子不得已出去工作但收入微薄,家庭陷入困境。
蒋某表示,没生病时,总觉得一个人每年几百块钱医疗保险费用,缴了也基本上不用,等于白白浪费钱,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只缴了小孩和老人的医保费。生病后,自己终于明白为什么政府鼓励大家参保,缴几百元,带来的是一份保障,是一个家庭的“医靠”。
2023年8月,他找到村、镇还有区、市医保部门,希望可以补缴居民医保,但是因政策规定,已经过了集中参保缴费期,他不符合补缴条件无法补缴,花费的医疗费用也无法报销。
典型案例三:
濉溪县居民陈某,反复腹痛伴黄疸半年余,一直未重视,2023年10月症状加重,前往县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肝占位性病变,前后共发生医疗费用9.22万元。出院结算时,无法报销,经医保经办人员查询,陈某未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因此不能享受报销待遇。陈某懊恼不已,说自己就今年忘记缴医保了,结果怕什么偏偏来什么,以后再也不会存侥幸心理,一定会及时参保缴费。
案例启示
以上案例深刻揭示了城乡居民医保在抵御个人及家庭健康风险中的重要性,也警示每位公民都应该深刻认识参加居民医保的必要性,及时主动参保缴费,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守护家庭幸福。
城乡居民医保不分年龄、不论病史,在集中参保期均可参保,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可靠和安全的医疗保障,确保广大群众的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分摊,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国家已出台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自2025年起,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对于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淮北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只剩不到20天,为确保您和您家人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请及时为您和您的家人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千万别错过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切记:侥幸一时,后悔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