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政策篇
一、病种范围
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统一执行92种门诊慢特病病种。
Ⅰ类常见慢性病(44种):
高血压 |
冠心病 |
心功能不全 |
脑卒中 |
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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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 |
癫痫 |
脑瘫 |
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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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病综合症 |
慢性肾脏病 |
慢性乙型肝炎 |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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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丙型肝炎 |
结核病 |
耐药性结核病 |
支气管哮喘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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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性 肺纤维化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强直性脊柱炎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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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性肌炎 |
皮肌炎 |
干燥综合征 |
结节性 多动脉炎 |
ANCA 相关血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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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癜风 |
银屑病 |
克罗恩病 |
溃疡性结肠炎 |
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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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斑性眼病 |
艾滋病 |
重症肌无力 |
系统性硬化症 |
白塞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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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免疫性肝病 |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 |
晚期血吸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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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荨麻疹(普通型) |
慢性荨麻疹(难治型) |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Ⅱ类特殊慢性病(48种):
恶性肿瘤 门诊治疗 |
白血病 |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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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冠脉 搭桥术后 |
血管支架 植入术后 |
慢性肾衰竭 (尿毒症期 )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肾移植 抗排异治疗 |
肝移植抗排异 |
造血干细胞移植抗排异治疗 |
骨髓增生性 疾病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肺动脉高压 |
心移植抗排异 治疗 |
肺移植抗排异 治疗 |
肝肾移植抗排异 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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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性硬化 |
血友病 |
血友病重型 |
再生障碍性 贫血 |
精神障碍 |
肝硬化 |
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 |
系统性 红斑狼疮 |
生长激素缺乏症 |
亨廷顿舞蹈症 |
尼曼匹克病 |
重度特应性皮炎 |
肢端肥大症 |
普拉德 -威利综合征 |
视神经脊髓炎 |
脊髓延髓肌萎缩症(肯尼迪病) |
遗传性血管性水肿 |
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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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性肌萎缩症 |
β-地中海贫血 |
肝豆状核变性 |
法布雷病 |
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 |
戈谢病 |
大动脉炎 |
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 |
结节性硬化症 |
发作性睡病 |
低磷性佝偻病 |
短肠综合征 |
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 |
进行性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疾病 |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城乡居民:
Ⅰ类常见慢性病: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
Ⅱ类特殊慢性病:起付线600元(精神障碍300元)。报销比例: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实行按病种付费;血液灌流治疗的,报销比例83%;血液透析治疗的,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3%、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其它病种,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参照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
城镇职工:
Ⅰ类普通慢性病: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
Ⅱ类特殊慢性病:起付线600元(精神障碍300元)。报销比例:按住院执行,其中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种疾病免起付线,报销比例93%。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实行按病种付费,血液透析、血液灌流治疗的报销比例为93%。
三、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及查询
1.申请
线下: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经办机构指定的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线上: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皖事通APP、“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自助一体机选择门诊慢特病业务办理模块,点击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
提交材料:社会保障卡、按认定标准提供相应的疾病诊断证明、病历、检查、化验报告等慢特病申请资料(加盖医院公章)进行申请。
2.认定
医保经办机构组织相应资质临床专家开展认定,申请材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对诊断明确、符合认定标准的恶性肿瘤等48种Ⅱ类特殊慢性病参保患者,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随时申报,及时受理、办结。
3.查询
可通过淮北医保网上服务平台或医保自助一体机查询认定结果。自申请认定通过起按规定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