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热点问答之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
1.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领取生育补助金有待遇等待期吗?
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享受条件与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条件(等待期)一致,首次参保的,6个月之后享受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计发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2060元)÷30天×98天
3.在8月1日前住院分娩但8月1日后出院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新的生育医疗待遇吗?
不可以。全省统一以分娩时间为准,即8月1日(含)以后分娩的才可以享受新的生育医疗待遇。
4.失业人员是否享受生育津贴?
享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同步代缴,个人不缴费,缴费比例按照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确定。所以失业人员应比照企业参保职工享受同等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