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热点问答之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知识篇
1.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关于印发<淮北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医保〔2024〕13号)文件规定:按照全民参保计划,全市范围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均应参加居民医保。包括:(一)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二)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三)各类在校学生。已在外市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或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2.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什么?
《关于印发<淮北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医保〔2024〕13号)文件规定: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执行,202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07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6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3.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哪类人群参保有优惠政策?资助标准是什么?
《关于印发<淮北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医保〔2024〕13号)文件规定:(一)对特困人员(含社会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二)对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350元,个人缴纳50元。(三)对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320元,个人缴纳80元。(四)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区通过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资助金额为200元,个人缴纳200元。(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个人参保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淮北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医保〔2024〕13号)文件规定:集中参保期外动态新增的已参保缴费低收入困难群众,次年起落实相应的资助政策。年度内,因动态退出或困难身份变动影响资助标准变化的已参保缴费低收入困难群众,个人已缴纳的参保费用不退回,已享受的资助参保补助不调整。
4.什么时候可以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后什么时候享受参保待遇?
《关于印发<淮北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医保〔2024〕13号)文件规定: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至12月,原则上在2024年底前完成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5年2月底,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底前缴费的外出务工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激励约束办法按省规定执行。
5.参保缴费流程是什么?
(一)上年在淮北参保居民。无需再做参保登记,直接缴费。登录“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或“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也可登录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社保缴费”,皖事通APP“更多服务”中选择“税务服务”——“城乡居民两险缴费”,直接进入税务系统缴费。对使用网络平台缴费有困难的老年人等群体,也可线下到户籍地、居住地的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办理缴费。
(二)上年未在淮北参保居民。先参保登记后缴费。登登录“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参保登记,录入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上传相关身份凭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后完成参保登记并跳转税务缴费。或持户口簿、居住证前往户籍或居住地的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通过“参保平台”录入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参保登记,并通过税务系统缴费。
(三)各类中小学生。由学校牵头会同所在地的镇(街道)负责组织,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参保缴费。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做好参保动员及缴费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四)各类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严格落实大学生在学籍地参保的要求,由学校负责组织、动员学生线上自助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原则上10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工作。若学生为救助对象,可选择在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地参加居民医保。
(五)资助参保人员。各县区民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认定的资助参保对象应以正式盖章文件及电子版形式,于9月5日前推送至同级医保部门。医保部门根据资助对象身份按照就高原则落实资助参保待遇。集中参保期内动态调整的资助参保对象,各部门应及时向医保部门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并在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资助参保人员信息确认工作。各县区医保部门要认真做好参保缴费数据与参保登记人数核对工作,各类救助对象原则上应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12月31日前,各县区医保部门按照上报的资助参保人数和标准,将资助参保缴费金额从医疗救助资金账户划转到市居民医保财政专户。
集中参保期结束后,各相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动态调整的人员信息报同级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在医保信息系统比对参保状态,对未参保全额资助对象同步维护其参保状态信息;对未参保定额资助对象,将名单分发至属地镇(街道)进行参保动员,经动员自愿参保缴费的,个人完成缴费的同时医保信息系统自动调整参保状态信息。
(六)有效衔接参保关系。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中断缴费且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上述人员在3个月内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超过3个月接续参加居民医保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允许在居民非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人员,只需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的居民医保费用。符合政策规定,在同一自然年度内跨制度或在制度内接续享受医保待遇的,不叠加享受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缴费完成后如何查询参保缴费信息?
1.通过“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保费的,点击“安徽e保”的“参保缴费”功能区下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查询”查询。
2.直接在税务系统缴费、通过“安徽e保”跳转税务系统缴费的,请在税务系统查询。
7.参保登记咨询电话是多少?
濉溪县医疗保障局: 6080307;
相山区医疗保障局: 3199330 、3199017;
烈山区医疗保障局: 4083516 、4686223;
杜集区医疗保障局: 3364979 、3367587;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3060329。
8.缴费咨询电话是多少?
濉溪县税务局:6888302;
相山区税务局:3193308;
烈山区税务局:4686557;
杜集区税务局:4016223。
备注:线下可到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