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医疗保障局8月份行政处罚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8-14 19:03 字号:

当事人

负责人

主体

资格  证照

身份证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理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

决定日期

处罚

机关

李远远

/

身份证  

6211987****1278

淮医保罚字

20231号

当事人于2023618日将本人的医保凭证(身份证)交由亲戚就医时使用,因发现及时未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规行为;2、暂停当事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4个月。     

2023/8/10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