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医疗保障局3月份行政处罚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12 08:51 字号:

当事人

负责人

主体

资格  证照

身份证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理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

决定日期

处罚

机关

居敬 

/

身份证  

3406041967****2435

淮医保罚字

20241号

当事人于20191月至20225月,分别使用本人及“葛飞”身份信息接受医疗服务并进行医保报销,期间使用“葛飞”身份信息超额报销金额为15969.7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处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15969.72元3.5倍的罚款55894.02元;3.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

    

2024/3/6

淮北市医疗保障局